我們已成立一個由成員龔春梅(Kate), 李國楠(Daniel), 蔡廣源 (Alan), 崔林文慧(Vivian), 嚴國樑牧師(Pastor Enoch), 及蘇耀正傳道(Pastor Eugene)組成的執事選舉委員會。
https://forms.gle/Ng8fZ3f4BmFuqAmr8
根據教會會章程,選舉執事可考慮的準則如下:
- 已加入本堂為會友(徒6:3),靈命成熟,對教會有充足認識。
- 重生得救,已受水禮兩年以上(提前3:6)
- 一夫一妻,在婚姻或男女關係上無可非議(提前3:2)
- 有好名聲(提前3:7, 徒6:3): 如: 無不良嗜好或不道德不合法之行為,
有美好個人生活見證及家庭生活(提前3:2) - 在錢財奉獻上,已盡信徒本份,可作信徒榜樣 (瑪3:10, 太6:21)
- 與神有美好關係,樂意配搭事奉(林前12:24)
- 曾擔任教會其他聖職如部長、主日學教員或其他福音事工等,
且被認為忠心盡責(林後8:22, 提前3:10)